注射死刑(注射死刑和安乐死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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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射死刑过程是什么
注射死刑有以下几个过程:第一步:打“通道”。专业通道人员将针头扎入静脉血管,这与平常打吊针时进行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打“通道”的人即被称为“专业通道人员”,他们经专门培训上岗,基本保证万无一失。此步骤是整个执行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步骤。第二步:注射药品。执行过程需要注射两针,采用的药品分别被称为“1号药”和“2号药”。启动注射泵,执行人员对其进行适当调节。待执行号令一发,执行人员的手指在“注射键”上向下用力,“1号药”即刻进入死刑犯体内,随着注射泵压力器的起伏,“2号药”也紧随其后注射进死刑犯体内。几秒钟后,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紧接着,仪器里发出连续不断的电子声。此时,打印机开始工作,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第三步:死亡确认。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执行结束后,死者的尸体被移走。这一过程通常涉及3种药物的注射:首先是硫喷妥钠,起到麻醉的作用;接下来是泮库溴铵,让肌肉放松;最后是氰化钾,让心脏停止跳动。
2中国注射死刑的条件
一、中国注射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有固定的执行室和相应的专门设备。执行室应建立在固定刑场内。执行室包括相互隔离的行刑室、受刑室和观察室。室内应配备特制的执行床、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
二是有经过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
三是要有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
此外,《规定》还制定了严格的报批程序。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中级法院,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高级法院审核批准,并报最高法院备案。最高法院还要求,各地中级法院在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前,高级法院应对其场所、设备等进行考察,条件不具备的不能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二、枪毙人可不可以用打针方式安乐死
1、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辽宁省最先实行注射死刑,成为首个告别“枪决”的省份。
2、注射死刑是安乐死吗
注射死刑不是安乐死。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我国现在不承认安乐死,实施安乐死会涉及到故意杀人罪。注射死刑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与枪决同属死刑执行方式的种类。
法条链接:
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
《刑法修正案》9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安乐死”没有被确认事出有因。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安乐死”可能引致“故意杀人”。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3注射死刑由谁执行
由专业人员执行。法警将被执行人带到执行室或者执行车之后,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心率测量仪,等接收到审判人员发出的死亡命令后,专业人员将针头扎入被执行人血管,然后启动特制注射泵。该注射泵已经事先设定好了注射药物的计量、时间,执行人员只需按钮操作即可,注射泵将保证上述三种药物足量地全部注入被执行人的静脉内。上述过程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待法医人员确认死亡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4注射死刑和枪毙哪一个更痛苦?
法律分析:注射死刑更痛苦,一般来说,注射死刑是让罪犯表面上看起来心跳停止,实际上脑未死亡。麻醉之后罪犯无法用肌肉表达出痛感,由于临行之前罪犯紧张很可能导致肾上腺素剧增,再加上剂量上经常出错,不和罪犯体型匹配,导致罪犯实际上仍然有知觉。接下来注射的氰化钾会使犯人有强烈的灼烧感,由于心跳停止犯人将会在缺氧,窒息中结束生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5注射死刑有多痛苦?
并不会痛苦,注射死刑被很多人称为更人道更有尊严的死法,这个跟安乐其实也是很接近的。注射死刑是美国率先普及使用的,我们在这上面是世界上第二个国家使用这种死刑方式,时间是1997年的时候引进这种技术,最先使用的是在云南昆明,对三名犯罪分子进行死刑注射,也是成为了开放先例。
安乐是自愿,毕竟长期的痛苦让一些身体有严重问题的人宁愿想有尊严的死去,也不愿意在痛苦折磨当中苟活,只是安乐在世界上少部分欧洲国家有存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不允许安乐的,至于什么原因呢,其实就是担心被一些精心策划的人利用漏洞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
注射死刑是一种对无法原谅的犯人的一种惩罚方式,注射死刑跟枪决完全不一样,当然现在我国注射死刑已经存在二十多年,但是依然还没有完全取代枪决的位置,现在很多地方还是使用枪决的方式,注射死刑也有,只是每个地方在死刑方式上的做法不一样而已,注射死刑是被捆绑在椅床上躺着死,枪决是五花大绑跪着死。
注射死刑是药注射到体内,让身体在短时间内不知不觉中死去,而注射死刑的死亡时间是一分半钟内死亡,而且是同时在不同时间使用三种不同的物质进行的,这些作用在死刑当中的药,是经过很多年的验证,获得国家药审批的专门的拥有这方面的,注射死刑的大概过程是,第一时间注射让犯人失去意识的药,然后再注射肌肉放松的药,第三就是注射心脏永久停止跳动的药。
注射死刑不是以断气为判断死亡的标准,而是以心脏跳动是否停止来作为认定标准的,注射死刑开头药就是能让死刑犯快速失去意识的药物,这种名字叫做芭比浽,这种要大剂量的才可以,当然里面还有没有其他成分配方就不知道了,这种能让人快速失去意识。
然后就注射肌肉松弛剂,这种的作用是让犯人全身肌肉松弛放松,配合下阶段的高浓度氯化钾,因为高浓度氯化钾能让犯人的心脏快速短时间内停止,一般是注射氯化钾一分半钟左右就会停止心跳,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肌肉松弛剂的使用,那么犯人全身就会紧绷甚至扭曲抖动,全身肌肉收缩,会让人觉得死刑犯死亡的过程中特别痛苦。
而有了肌肉松弛剂,那么在无意识状态下,犯人死亡的时候反应特别小,不会出现很大的动作,这样对于死刑犯来说是比较舒服的死法,也是比较有尊严的,在无意识状态下死亡,是否痛苦,只有这样死过的人才知道,外人怎么可能知道呢,大家最多只能从身体反应去判断猜测,但是因为有肌肉松弛剂的存在,你也看不到身体的巨大反应,也就给人一种死得比较舒服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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