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个税抵扣啥都不填可以吗(个税申报了但是没有抵扣)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申报个税抵扣啥都不填可以吗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个税申报了但是没有抵扣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个人所得税没有专项扣除还需要填写吗
没有扣除项的可以先不用填写,等有符合扣除条件的款项后再进行申报填写。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2个人所得税可以不可以不填专项扣除信息?
法律分析:都可以,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如下:
(1)如果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纳税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如果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3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如果不填报的话有什么后果,对个人还有公司,求大神指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如果个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却不填报,意味着放弃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个人可能会多交个税。对于公司来说,则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个税毕竟是个人缴纳的,公司只是代扣代缴或者预扣预缴,交多交少,与公司没有关系。
当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和法律法规规定填写,不能随便填写。否则,如果造成少缴税款,就是偷税,是违法行为。
4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不填报吗
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不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给家庭负担较重的人群推出的一项减税福利,不是强制要求所有纳税人填写信息的。如果满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并且工资在免征额以上,建议填写,以便于享受到相应额度的个税抵扣,如果没有达到扣税标准则可以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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